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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院积极探索人性化司法调解新思路

  发布时间:2008-12-01 15:02:56


    杞县法院在思想作风整顿中,积极探索人性化司法调解新思路,要求法官本着少判决、多调解的办案思路,通过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使案件真正案结事了,有效提高当事人的满意率。通过整顿,2008年全年案件调撤率占全部案件的72.88%,与去年相比提高了2个百分点,且没有一起因调解结案而引发申诉或涉诉上访,法院通过调解真正起到了彻底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杞县法院为加强案件调解工作力度,将案件调解率纳入绩效考评机制中,并在审判实践中多策并举开拓司法调解新思路:一是提高审判人员的司法理念,使他们深刻认识到调解无小事,它事关社会和谐、社会稳定的大局;二是要求审判人员换位思考,要尊重当事人、理解当事人和善待当事人,办案要以当事人为核心,不能就案办案;三是审判人员要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建立起调解网络,目前,全县基层网络人员达530余人,在办案过程中要发挥基层调解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上下联动调解的格局;四是审判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与各乡镇人民调解员联系和沟通,共同建立起有关民事纠纷的调解信息档案,在业务上给与人民调解员充分的指导,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水平和法律素养,使民间纠纷真正消除于基层,使民间矛盾真正化解于萌芽;五是定期邀请各乡镇人民调解员和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人员到法院召开座谈会,倾听各界人士的意见;六是凡有上访苗头的案件或涉及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在案件调解后,审判人员要定期上门回访了解案件情况,使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使法院裁判得以真正履行。

责任编辑: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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