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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反被聪明误 骗人钱财终获刑

  发布时间:2008-11-26 10:16:51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11月24日,兰考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判决被告人栗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7月20日,被告人栗某和札县高阳镇陈庄村村民陈书云、陈高杰父子等人谈话时,得知陈高杰想在杞县县城买房钱不够的情况,被告人栗某就虚构自己在郑州有存款几十万,陈高杰卖房时可以帮助他,以此取得陈家人的信任。当晚,被告人栗某以其在银行的存款尚未到期急需用钱为由骗走陈书云现金1000元,后来栗某以相同理由多次骗取陈家现金总计11700元用于个人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够成诈骗罪。被告人栗某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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