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昔日联防队员前途光明 却因毒品几度沦为罪犯

  发布时间:2008-11-20 14:27:44


    近日,龙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看似普通的案情背后隐藏了一段因为吸毒而深陷犯罪漩涡不能自拔的故事。

    已过而立之年的被告人吴某某曾经在部队服役,转业后来到开封市公安局防暴队当联防队员。本应有着光明前途的他,却因偶然机会沾染毒品走上歧途:1999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2003年因盗窃罪被龙亭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7年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

    2008年4月30日下午,被告人吴某某到开封市河南大学体育锻炼中心门前,用锥子敲开被害人董某某价值2520元的红色平安人家牌电动三轮车的U型车锁,将车盗走。充满戏剧性的是吴某某在逃跑途中还被一名曾经共同工作过的联防队员看出端倪,拉住盘问,并将车辆截获。

    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重新犯罪,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责任编辑:谢芳    



关闭窗口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68号  
邮编:475004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