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是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出台,农村全面发展的步伐势必不断加快,农村市场将迎接着新一轮的大发展、大跨跃。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不懂法律就难以参与经济活动。所以,如何妥善有效解决新时期农村法制建设问题,探索依法治村的新农村法制建设新路,就成为摆在人民法院所要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是以点带面,灵活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法院要充分发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基层网络联络员等人了解农村、熟悉农村、深入农村的优势,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开展专项培训、赠送法律书籍等途径,提高他们的司法宣传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一支作风正、能力强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并带动其他农民群众自觉学法、懂法、用法,逐渐实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全员化。
二是多策并举,大力促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基层法庭,在各乡村广泛建立巡回审判点和流动的法制辅导点,进一步完善“巡回审判”、“法律下村”和“回访教育”机制,通过就地开庭、以案释法、发放农民工法律援助联系卡等形式,一方面使农民在旁听案件审理过程中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另一方面在庭审结束后提供法律咨询,将“宣、讲、答”三者合一,为农民开出合适的“法律药方”。
三是司法为民,有效普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在对如何进一步开展农村法制教育,切实做好农民工维权等问题展开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在覆盖面较广的报刊、杂志、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上开辟专栏,刊登涉农案件和法官寄语,解答农民提出的问题,以这种互动的方式,将法制教育向农村各个方面全面延伸,并将得到的反馈意见进行总结,进而指导今后的法制宣传工作,促进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