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常务副院长韩玉芬,副院长邱爱玲通报了开封两级法院打击“两抢一盗”整体工作情况,刑一庭庭长李鸿彬通报了五起典型案例。
截止10月30日,开封两级法院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1039件,判处犯罪分子1776人,结案率达98.58%,有效震慑了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治安环境保障。具体做法是:
1、明确工作目标,突出打击重点。为了有效地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尽快实现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确保实现省委政法委提出的“三升一降”的工作目标,全市法院对五类“两抢一盗”犯罪严厉打击:一是有组织犯罪和职业犯罪;二是农村地区拦路抢劫、入室盗窃、破坏电力通讯设施、盗窃牲畜和农机具犯罪;三是城市城镇街头“两抢”、入室抢劫盗窃、盗抢机动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犯罪;四是公路铁路沿线车匪路霸犯罪;五是吸毒人员和艾滋病人员犯罪及外地流窜分子犯罪等。
2、领导带头办案,确保快审快结。全市两级法院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审理“两抢一盗”案件。对于重大案件,加强了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及早做好庭前准备工作,确保了立案后顺利审结。对于重大刑事案件,两级法院领导不仅精心组织审判工作,还带头办案。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开庭审理案件20件,庭长、副庭长审理案件900件,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3、统一执法标准,依法严惩犯罪。开封中院筛选典型案件编印《“两抢一盗”案件审判案例选》,指导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审判工作,统一执法尺度,确保依法办案。在审判工作中,对重点案件加大打击力度,对具有从重、加重处罚情节的,在量刑时充分予以体现。对实施“两抢一盗”犯罪中致人死亡、重伤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该判死刑的依法判处死刑,绝不手软。同时加强了罚金刑的执行力度,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得到好处。
4、开展巡回审判,强化审判效果。为了进一步推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开封中院要求基层法院选择在当地影响较大、群众密切关注、涉及民生的案件到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巡回审判。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到社区、厂矿、学校公开审理“两抢一盗”犯罪案件87件。杞县法院、尉氏法院把法庭设在集贸市场进行巡回审判,通许法院在有线电视台连续一周转播法院公开审判实况,兰考法院在张君墓广场公开开庭审理盗窃通讯电缆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5、注重法制宣传,扩大宣传效果。为了充分展示打击“两抢一盗”成果,震慑犯罪,鼓舞广大人民群众, 10 月18日,开封中院在杞县召开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公开宣判大会,对中院审理的2起抢劫案件的6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同时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对三名抢劫犯核准死刑的裁定,并执行死刑。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集中公开宣判155件,广大群众对政法机关取得的成绩感到欢欣鼓舞,拍手称快。为了强化宣传效果,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了刑事审判公告发布工作,对社会影响较大、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案件、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判决结果进行公布,将公告张贴到每一个社区和村庄,目前已张贴10期3280份。全市基层法院还印发防“盗抢”安全知识宣传活页、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宣传资料8000份,增强了群众安全意识和防“盗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