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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地“枫”景】审判庭“搬”进综治中心,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发布时间:2026-09-10 19:28:39


物业费拖欠两年,

一场庭审加一次调解,

违约金免除、物业费缴清、

服务症结一并化解;

民间借贷旧账拖欠十余年,

多轮释法明理后,

双方当庭握手言和。


这两起案件,都审结于示范区法院设在区综治中心的审判庭。

案子不大,却指向同一个命题——人民法院的审判庭,为什么要“搬”进综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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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实录一】

一场庭审,解开两年“物业心结”




区综治中心审判庭开庭现场


2026年9月2日,示范区法院依托区综治中心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被告郭某因对物业服务不满,拖欠物业费长达两年,双方矛盾逐步升级。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多次通过电话沟通,耐心倾听业主诉求,深入了解矛盾症结所在。


开庭当天,承办法官依托综治中心审判庭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经释法明理、悉心疏导,物业公司在业主的监督下作出整改承诺,并主动免除违约金;郭某当场缴清所欠物业费,双方握手言和。


一件“小案”,实现了三方共赢——业主的合理诉求有人回应,物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基层社会和谐得以维护。


【庭审实录二】

多轮调解,十年旧账“一朝清”



区综治中心审判庭开庭现场


无独有偶。在区综治中心审判庭,原告潘某与被告某建设集团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也画上了圆满句号。


2014年,被告因经营需要向原告借款20万元并约定利息,此后仅分期偿还本金14万元,剩余6万元本金及利息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原告诉至法院。


庭审中,承办人不厌其烦释法明理,围绕借贷利息计算、证据保存等法律问题逐条讲解。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均表示满意。一起拖欠十余年的“旧账”,在综治中心的审判庭里“一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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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明确部署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


部署有了,路径怎么走?


如果只是把审判庭“挪个地方”,群众的问题依然解不开。

示范区法院的答案是——搬进去,更要融进去、干起来。具体而言,落在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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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府院联动“聚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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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的矛盾纠纷,往往不是法院一家能根治的。以郭某的案子为例,一纸判决能让业主缴清欠费,却管不住物业服务质量。案子要在综治中心解,根子也要在综治中心除。


为此,示范区法院依托综治中心平台,与住建、人社、司法所、信访等入驻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物业纠纷联合主管部门督促整改,欠薪欠款纠纷协同相关部门跟踪落实,疑难复杂纠纷定期会商、联合调处。


司法的裁判权威与行政的治理手段,在综治中心里实现了衔接,变“一案之判”为“一类之治”。


其二,便民利民“一站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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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群众遇到纠纷,调解找司法所、立案去法院、投诉跑行政部门,来回奔波、多头认门。


综治中心选址便利、辐射面广,审判庭设在这里,群众反映诉求、参与调解、开庭应诉、达成协议,在同一个地方就能办完。


为了让“一站式”名副其实,示范区法院整合老法官、老执行员组建“下沉老法官化解团队”,入驻区及街道综治中心。


推行“1名庭长指导+2名下沉法官+1名书记员”配置,实现专业指导、法律保障与事务辅助无缝衔接。


在区综治中心,调解不成就地立案、立案后就地开庭、判决后督促履行,全流程闭环运转,当事人不必在法院与综治中心间奔波,诉讼成本大幅降低。


其三,法治宣传“铸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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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中心人流密集,来办事的群众、入驻的职能部门汇聚于此,是开展法治宣传的天然阵地。


示范区法院坚持“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依托区综治中心审判庭开庭、组织旁听、以案释法:来办事的群众旁听一场物业纠纷庭审,就弄懂了“物业费该不该交、服务质量有问题找谁”;入驻部门的工作人员观摩一场借贷纠纷调解,就熟悉了同类纠纷的处理思路。


案件的审理过程,本身就是群众听得懂、干部用得上的法治公开课。把审判庭设在综治中心,等于把普法课堂常设在了群众身边,引导更多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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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件连着大民生,小法庭彰显大担当。下一步,示范区法院将以全体员额法官轮流进驻区综治中心审判庭开庭为抓手,聚焦物业、家事、邻里等群众身边多发的典型案件,以庭审解纷争,以案例明法理,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弭于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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