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6年9月18日下午,在河南省第一监狱开庭审理刘斌、谭晋生、万晓鸣、崔省伟、丁建生、董明涛、葛振杰、李京城、石光利、王小林、王亚奇、尹金光、喻峰、张纪杰、江见霞、李战锋、刘建平、王永枪、邢义祥、张付山、朱培臣、柴留祥、李贵中、刘金山、冉刚俊、任总先、张武林、陈德亮、何风山、李田生、廖怀明、马俊涛、申贺元、肖友良、宋继民、王传用、雷启光、李河振、徐中杰、程帅帅、张朋朋、刘四军、李鸿彦、陈兴齐、郭新亮、翟晓磊、李春泽、李丹阳、李新红、刘江普、姜玉兴、孙钢追、徐公全、杨民敬、张留成、张喜乐、张云得、赵新船、葛龙、梁新仓、吕祥、王建国、徐行全、杨晓亮、姚成冰、张海楠、周世祖、周彦飞、左胜杰、郭云生、荣学亭、王毅、赵双锋、孙伟力、杨海山、孟金辉、郭秀杰、黄保铜、梁远涛、马功、尚阵阵、彭宇、崔晓东、殷如炉、崔永杰、许盼盼、鲍树晓、李同、杨新善、陈浩阳、孙斯维、陈根生、陈乔御、雷刘军、郭长秀、管蒙蒙、张和林、陆权、周孟伟、丁全宾、甘祖胜、李林、李晓龙、周强、任涛、石笑天、宋明郑、魏平建、萧明坤、杨英、闫佳俊、古保金、郭峰、韩振强、张驰、刘昌海、赵兴华、崔国欣、李永新、李焕亭、王金山121人减刑等案。
特此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