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6年7月27日下午,在河南省第一监狱开庭审理郭下放、贾胜锰、李继超、张二红、张志强、郑胜利、段恩长、冀小团、罗国杰、王炯、王爱国、魏家辉、张运涛、郭明军、潘国强、王万里、王玉振、魏庆召、徐泽强、付平心、贾福建、李双龙、刘鹏、孟永生、王家威、吴小红、赵庆超、韩俊、韩运生、李中礼、刘建政、乔庚戌、许占峰、许志强、朱晓晖、张志宇、张忠文、高超、王洋洋、杨文化、杨玉强、芦玉峰、陈坤雷、连振中、陈自立、李雷雷、姚本兵、李新安48人减刑等案。
特此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