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1 16:48:26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次日起计算。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公示信息
执行案号:(2025)豫02执23号
发放金额 2634元
发放事由:司法拍卖辅助费
收款银行账户户名 河南京法拍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经过合议:是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姬法官 0371-23806110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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