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为了进一步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促进法院和谐司法,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司法礼仪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积极组织干警学习省高院制定的《河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试行)》。该院将《司法礼仪规范》中的11条法官忌语印制成册,分发给各庭室,要求干警在着装礼仪、开庭礼仪、接待礼仪方面符合规定,既体现干警不同工作场合行为的差异性,又保证工作期间干警司法行为整体上的规范性,从而充分体现出亲民、透明、严谨的法院形象。
二、成立司法礼仪规范监督小组。由该院政治处、监察室、研究室等部门组成监督小组,不定期进行司法礼仪规范检查,监督司法礼仪规范的实施,对不符合司法礼仪规范的干警进行督促整改。
三、加强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对司法人员的礼仪进行监督和指导;广泛征求律师、当事人的意见,让诉讼参与人对法官的司法礼仪进行评议,对发现的着装不整齐,行为不端正,语言生硬的现象,及时建议整改。
通过开展司法礼仪教育,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在该院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礼貌待人、温馨提示成为干警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