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在解决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中,坚持“三个至上”,设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把一心为民落到实处。
一、牢固树立司法和谐观念。基层人民法院处在和人民群众接触的第一线,各种矛盾纠纷比较集中。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下,该院要求牢固树立司法和谐观念,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以司法和谐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认真开展好大接访、大下访工作,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认真处理。落实保障和服务民生措施,把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开展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行便民举措,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平安建设,确保社会稳定。
三、加强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全面提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将亲民、爱民、便民、为民的司法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运用审判手段和法律武器,察民情、问民苦、便民诉、解民忧、顺民意、暖民心,切实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