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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1 18:24:52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为严格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案款发放安全,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佐证,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本院将按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监督电话:

附件: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名单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案外人)

发放案款金额

发放事由

承办人及联系方式

2024)豫02执142号

河南浙商城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通许县人民政府

杭州蓝湾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25288600

本案申请执行人系本市辖区内多个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案款发放至关联案件申请执行人(杭州蓝湾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姬凯

0371-23806311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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