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5年9月22日下午,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审判法庭进行网络开庭审理陈保相、陈春芳、陈玉文、顾兴国、李起峰、李旺泽、王冰、王肖奇、魏高韬、吴建平、冯灿灿、郭杰、李成琦、刘士英、吕胜民、苏光山、于四福、翟红伟、杜开展、高战、黄蔡丰、李贤斌、石广增、王锦含、王跃武、王振洲、张金成、张世昌、程怡硕、何成功、贺钶东、张宝才、左英浩、程海岗、穆长江、张秀全、李福林、孙百海、王广播、王建国、杨忠义、张西京、赵红青、刘学康、刘众众、田伟、王金龙、吴博、赵梅生、王景会、杨承霖、张克难、何江林、张永磊、张洪鹏、陈崇江、陈云龙、范其才、冯玉富、何海峰、李国飞、李平安、孙东洋、孙宣亭、王磊、王刘臣、武琼、杨保遂、殷健康、张红堂、郑广勤、胡文平、李委、王彬、郑世令、李敬予、李新见、裴仁友、宋勇、王夫安、吴志华、寨高文、曹庆伟、郭振伟、廖奕杰、刘运启、王永国、徐习、张涛、周黑蛋、韩光辉、鲁树昌、赵春友、陈相同、郭军华、刘宁、齐小战、王金虎、杨玉辉、赵凯、梁卫伟 、李成仁、苏桐桂、丁亚军、赵钰生、孔少华、李全民、魏巍、赵春宇、周孟伟、路三、陈玉付、谷文龙、杨晨亮、郭学文、高水成、简晓辉、秦于全、田同占、闫佳俊120人减刑等案。
特此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