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更新河南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社会中介机构申报破产案件管理人(二级)名册的公告》规定的评审标准,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新申报入册机构,从专业能力、机构规模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现将拟入册机构公示如下:
河南凌辉律师事务所
河南崔国钟律师事务所
河南重实律师事务所
河南宋文律师事务所
开封市定营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世霆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大梁会计师事务所
河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
名册公示期为7天(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3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对拟入册的上述社会中介机构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交佐证材料,上述材料请提交至本院民一庭孙俊娜,联系电话:0371—23806527。
特此公告。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