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5年3月25日,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法庭进行网络开庭公开审理常奋民、孙如福、夏子明、郭金峰、郝旭亮、焦龙龙、李志浩、马高尚、苗向东、史雷栋、徐自红、俞峥、贾国峰、陈晓飞、李军、刘玉风、宋林中、徐福冰、李建森、马敬俊、王海东、王新安、严向辉、高全有、刘国庆、唐世明、闻建飞、吴云龙、王青发、谢海峰、张四安、陈志强、杜东锞、刘随虎、霍启有、王懂辉、王振伟、赵飞、董涛、杨坤哲、吕学群、尚友国、张正强、魏小松、蔡新奎、凡石万、李玉军、荣艳辉、吴炳睿、谢志恒、黄滔、李冰辉、李仲波、魏可可、吴虚逊、叶建光、张安全、张富强、赵纪、邵勇豪、蔡泽丰、杜海伟、侯帅、唐锐锐、刘红委、孙青松、徐朝红共67人减刑等案。
特此公告。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