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在河南省第一监狱进行开庭审理冯光磊、耿豫华、何建新、胡元超、桑小六、叶兵、张占有、赵伟、康英超、白威、董天宇、李世龙、刘刚、刘万东、李清水、聂文东、周华生、崔思亮、林佳忠、秦永涛、谢勤海、段怀德、梁千关、刘保石、郭现伟、王太康、马毅宾、王全伟、杨亚荣、韩宗亮、李明、刘万春、孟磊、孙斌、薛长岭、张宝记、张圣、史红军、杜建军、刘如义、王加席、王康、闫海涛、张军辉、张志忠、李建、王国庆、李园、王东亚、王培江、张迪、张群义、张涛、能永伟、裴群涛、申岭、邢骞文、朱双印、范凤西、郭志国、孟凡辉、张旭鹏、张亚林、张言磊、董新启、胡孟袖、刘文康、孙留记、唐天发、王志杰、张红喜、张小军、陈彬彬、刘震、鲁龙、韦思辉、吴智慧、张伟功、陈忠军、方磊、郭宗、李谦、李瑞麟、刘卫红、王宽新、武会标、杨昌谋、张再忠、朱志强、路红良、马子龙、任公义、王红星、伊伟、张佳豪、张子会、梁志刚、郝芳勋、简鹏辉、胡文先、刘海焱、毛付立、翟东东、袁峰、国学红、李玉超、李哲、李之旭、刘家伟、路国琛、彭中全、史文凯、王四军、王占领、王志伟、熊喜华、张建军、赵金卫、翟廷献等119人减刑等案。
特此公告。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庭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