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伟大实践。在8月15日第2个全国生态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们在宝津楼广场开展了“8·15”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展示宣传展板向现场群众普及了全国生态日的由来、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以及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群众生动地讲解了野生动物存在的意义及重要性,告诫人们切勿因为“常见”而随意“伤害”,最终导致自身被“刑罚”。同时,活动中还将印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扇子、手提袋发放给过往群众,让大家在潜移默化中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严守法律底线,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土净的美丽中国。
本次宣传活动在群众中反响热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提升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认识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开封中院将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用司法护航生态环境,与人民共建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