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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法院用“三个四”指导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08-11-06 15:27:27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   兰考县法院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大力推进宣传活动,用“三个四”指导宣传工作,通过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干警中真正入脑入心,从而推动了各项审判业务的健康发展。

    一、树立“四观”是做好宣传工作的前提

    一是“全局观”。兰考县法院立足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站在全局的高度,围绕中心工作选题,凭借敏锐的观察力,抓住有用的东西来挖掘整理。二是“主题观”。好文章往往以打动人心的主题思想取胜,这主题又往往需要妙手偶得。因而,兰考县法院在宣传选题中,突出一个主题,切实做到一文一事,一篇一旨,并且抓住重点写,抓住与主题最密切的东西写,从而使主题集中而鲜明。三是“角度观”。“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对同样的工作有选择地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挖掘。四是“异同观”。要善于从平淡表象中发现背后的不平淡之处,避开大众化的现象和规律,选择平常工作中的特别之处就能抓住问题要害。

    二、吃透"四情"是做好选题工作的基础

    一是上情。就是要及时掌握中央的方针政策和高院,中院的决策部署,具体地讲,就是对一些重大问题的新提法,新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阶段性工作目标以及有关方面的会议精神,都要及时学习、了解和掌握。二是下情。对群众关注和迫切希望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面临的主要矛盾等要有所了解。三是内情。就是对本院的基本概况、一个时期的总体工作思路、主要奋斗目标、关键工作举措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要全面熟悉、了解和全面掌握,使宣传工作动态性强。四是外情。就是及时了解兄弟院的宣传发展状况和可借鉴的经验,做到心中有数。

    三、把握"四点"是做好宣传工作的关键

    一要抓好“特色点”。各个法院的基础与条件、现状与潜力、优势与劣势都不尽相同,所以在选题时要减少盲目性、提高针对性、增强适用性,提倡选题体现“特色点”。二要捕捉“敏感点”。审判宣传工作在不同时期会有不同的着重点,宣传工作人员也应着力于把握活动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不断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真实地反映本院不同时期的特点。三要找准“结合点”。对上级制定的与审判机关有关的路线、方针、政策,本地党委、政府、人大在领会精神、把握实质的过程中,出台的一系列措施,这就是与审判工作相关的结合点,也是宣传工作选题的较好角度,注意宣传的实效性。四要把好“业务点”。宣传工作只有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才能避免出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

责任编辑: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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