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4年2月5日,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进行网络开庭公开审理侯传周、胡国彪、刘闫亮、魏荣庆、赵金行、赵跃武、程海岗、林浩、刘海忠、秦照生、郑保德、吴铁豹、崔省伟、丁建生、董明涛、王大鹏、王朋举、王亚奇、杨再兴、赵树超、张长更、李毅、李战锋、刘金山、刘学康、潘国强、张建军、朱培臣、孙玉超、荆德超、曹阳、王海建、魏红民、关赞成、郭建兵、郭云生、韩培健、贺庆涛、贾锐恒、李占成、梁新仓、刘国栓、毛培梨、彭合营、石国荣、孙伟力、王德周、王磊杰、王毅、王中红、杨海山、张怀礼、张景峰、张铁锁、张元龙、张宗福、赵留亮、赵帅、周彦飞、高金龙、郭秀杰、李晨冉、连建松、马功、任柯昱、李道屹、李政骏、梁继亮、毛利东、王夫安、许志强、赵改上、周从一、崔磊、贾树旗、李广良、李洪岭、李奎义、王庆伟、尤铁旦、翟晓磊、张红波、张朋朋、赵建华、李灰忠、邵福军、闫运动、高丕臣、花旭、李小磊、林腾庆、王磊、薛国际、张伟、刘成、马国现、杨永胜共97人减刑等案。
特此公告。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