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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法院快审快结5天审结盗窃案

  发布时间:2008-03-18 08:12:39


鼓楼区法院快审快结5天审结盗窃案

  为促进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鼓楼区人民法院快审快结“两抢一盗”案件,为创建平安开封、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2008年3月6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该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5天时间。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2月12日14时许,被告人张杰伙同周军(现被强制戒毒)在开封市包公湖南路国都证券公司门前,盗窃被害人李培霞的三环牌电动自行车一辆。当日,张杰、周军被公安机关抓获,赃物被追回发还被害人。经鉴定,该三环牌电动自行车价值166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民所有的合法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以上判决。案件宣判后,被告人张杰当庭表示不上诉。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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