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3年11月22日下午,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进行网络开庭审理曹韦民、曾永杰、陈红全、黄云洲、刘保成、刘二粪、刘学毅、刘艳斌、尚卫东、王占胜、闫军、姚二旦、于文才、张明全、张永恩、赵战兴、贾催胜、苏振峰、王向飞、郑大伟、韩运生、张德志、陈航、韩俊、许占峰、张振、张志宇、王先涛、罗玉顺、史红军、韩建宾、王万里、李亚、连振中、廖奕杰、石聪生、孙健康、王永国、杨建全、杨玉强、岳雷、赵新乐、黄春喜、李大东、吕祥、彭生国、释印贵、王中山、吴建平、谢庆功、许燕芳、赵训美、李佰元、谢心中、孙凤举、程圣洁、丁延飞、高绍朋、李洪军、刘建伟、任忠明、孙宏建、万德顺、谢斌斌、杨志东、殷合社、殷争强、赵博博、暴中会、霍向亮、吴凯71人减刑等案。
特此公告。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庭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