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被执行公司按照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太感谢您了!我们六年多的纠纷今天终于了结了。”近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妥善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华诚公司收到被执行人企业支付的执行款后,专门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华诚公司与河南某置业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河南某置业公司未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华诚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河南某置业公司向华诚公司支付拖欠设计费。仲裁裁决生效后,河南某置业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华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中院执行局立即行动,同步开展线上查控、线下实地走访,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和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并多次约谈被执行人企业的负责人,获悉其并非恶意逃避执行,而是因企业经营困难,资金周转无力支付案件款。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张洁反复研究案情,与执行干警王战立多次研讨,考虑到执行此案既要保障案件顺利执行,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要避免强制执行措施可能对被执行企业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帮助企业度过难关。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公司负责人进行商谈,积极与双方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
本案的成功执结,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双维护了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了执行工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开封中院执行局将积极履行司法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切实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开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执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