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法院、各县(区)台办:
现将《关于建立涉台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封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关于建立涉台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关于建立“总对总”涉台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要求,完善涉台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保障台企扎根开封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文化交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涉台纠纷化解工作机制
深化部门协调合作机制,积极推进台胞权益保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多元化建设,加快形成化解纠纷合力。
1.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人民法院、台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涉台事务,分析涉台纠纷形势,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根据上级机关要求或两岸司法协助,协调指导重大涉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共同推动涉台纠纷妥善化解。联席会议由台办召集,由台办、人民法院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2. 规范诉调对接机制。 充分发挥诉调对接机制在有效化解涉台纠纷中的积极作用,着力提升台办在涉台案件诉前、诉中调解的参与度,严格调解工作组织实施程序,依法规范制作调解工作文书,拓宽涉台纠纷化解渠道,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3. 强化调研指导机制。 市法院、市台办每年联合开展全市涉台纠纷工作调研指导,对全市两级法院、台办涉台纠纷的受理数、调解数、结案数等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扬。
4. 完善调解机构体系。 市台办设立涉台纠纷调解中心,并指导有条件的县区设立调解分站点,同时在人民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人民法院指派有经验法官定点、定期联系指导调解工作,台办协助落实办公场所,建立完善的涉台纠纷调解机构体系。
二、 提升涉台纠纷化解能力水平
高度重视化解涉台纠纷组织和队伍建设,提升调解员正规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增强台胞对大陆司法的认同感。
1. 选优配强调解队伍。 由人民法院、台办共同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退休法律工作者及有经验的社会专业人士为调解员,建立调解员名册制度,着力打造一支熟悉法律、热心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队伍。
2. 发挥调解组织作用。有台胞企业的县(区)人民法院、台办应当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涉台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调解工作支持保障机制,常态化开展涉台纠纷排查和分析研判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涉台纠纷,引导台胞台企正确、理性解决纠纷。
3. 组织涉台业务培训。 人民法院、台办应当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政策解析,组织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采取以案释法、座谈会、专题培训等方式,联合开展相关涉台案例、法律知识、政策规定的宣传活动,提高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能力水平。
三、 前移涉台纠纷化解服务关口
结合开封经济发展特点,积极前移涉台纠纷法律服务关口,统筹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促进涉台纠纷化解工作提质增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1. 畅通数据共享渠道。 人民法院、台办建立涉台纠纷情况共享交流机制,开展涉台司法政策信息、台胞投资政策交流研讨,及时通报各自受理的重大涉台案件,分别从法律法规、对台政策、国家及全省全市发展大局的角度,对涉台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寻找解决方法和途径。人民法院发挥审判数据集中的优势,通过台办帮助台企防范经营风险,台办协助法院做好司法文书送达和调解取证等司法互助工作。
2. 定期组织联合走访。人民法院、台办每年联合开展台企生产经营和司法需求调研工作,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专题讲座等方式,指导台企规范经营行为,防范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引导台胞熟悉大陆法治化进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3.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人民法院、台办应当加强法治宣传,结合台胞台企的实际需求,定期联合开展涉台案例,法律知识、政策规定等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短视频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4. 创新法律服务方式。 人民法院、台办应针对涉台纠纷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回应台胞台企新需求新期盼,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共同创新法律服务方式,以优质法律工作服务保障对台工作大局。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