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中院宣传工作开展有声有色
作者: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罗军,原和平 发布时间:2008-03-17 18:18:20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官们担任“兼职教师”积极开办法律课堂,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厂矿、学校和军营,有针对性地宣讲法律知识,深受欢迎。图为该院民事法官深入农村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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