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既彰显了各级法院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心和信心,也是加快整体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民之所向,心之所望。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是法院发挥人民司法服务职能的新要求新方向。各级法院通过依法审理涉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案件,支持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妥善化解涉农产品产销、特色产业投资、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强化宣传引导矛盾化解等方式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推动乡村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三生三美”发展。
履行司法职能,保障乡村和谐稳定发展。进一步畅通涉农案件审理绿色通道,依法及时审理涉农案件,妥善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法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严重扰乱乡村公共秩序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完善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机制,促进受损农村生态环境修复,保障美丽乡村建设,营造安定有序社会环境,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加强指导宣传,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德润人心,教化百姓。改变农民面貌、实现乡村振兴,必须首先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做起。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五个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新部署、新要求,主动地将法院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工作实际,提供更加精准到位的司法服务,及时解决乡村振兴中面临的法律问题。持续坚持以案释法,及时公布一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大案例,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力争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深化司法服务,促进“三农”矛盾纠纷的法治化、多元化、便捷化解决。持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多元解纷+网格”互动模式,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整合矛盾纠纷调解力量,及时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力促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手段,组建在线多元化解平台,将诉讼、调解、信访等更多司法功能搬到网上办理,实现“解纷不出户”“一次不用跑”,让老百姓实实在在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随着国家乡村振兴局的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及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胜利召开,乡村振兴的步伐必然加快,人民法院也将踏上新征程、面临新任务。作为法院人,我们要牢记使命,敢于担当,找准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法治需求,努力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积极发挥应有作为,切实为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