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强与民二庭庭长李翠莲一行到通许县调研豫东平原生态农业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在通许县法院领导的陪同下,调研组先后实地查看了通许县岳家湖湿地公园和咸平公园两个生态环境修复地,听取了通许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负责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及周围环境建设情况的汇报。
随后,邓强到通许县法院召开座谈会,通许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广林汇报了通许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下一步的工作方案、具体措施和努力方向。邓强指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通许县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法庭,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豫东平原生态农业区的绿色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他强调:一要认识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选好“豫东平原生态农业司法保护基地”的地址。二要借鉴先进经验。要紧贴群众需求,根据豫东平原生态农业区的特点和功能定位,积极借鉴全国其他地区的先进做法,探索出一条适用于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模式,着力打造本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品牌特色。三要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仅要让人民群众知道,更要让人民群众参与进来,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