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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被依法严惩

  发布时间:2008-11-04 08:52:47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日前,兰考法院审结一起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的涉黑案件。

    自2003年以来,河南省开封县的张建军纠集了十几名两劳回归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了一个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该组织分工明确,纪律严明,到2008年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组织比较稳定,人员多达3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几年来,以张建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以寻衅滋事、聚众赌博、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为手段,在开封县城关镇、刘店乡、杜良乡、兴隆乡等地区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横行乡里、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经公开审判,该组织中张建军、崔学建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分别被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8年和16年;其他十人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抢劫罪等罪名分别被依法判处10个月至8年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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