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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县法院稳妥办结一起县委书记接访交办的涉农案

  发布时间:2008-11-03 09:11:50


    2008年10月29日,开封市中级法院院长张兴隆到开封县调研时,再次对开封县法院稳妥办结因20户农民玉米受损引发的群体性涉农案件予以充分肯定,这起奥运会开幕前在县委书记接访中交办的群体性涉农信访案件,通过开封县法院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最终通过诉讼渠道在陈留法庭调解结案,达到了群众息诉停访,案结事了的积极效果。

    2008年8月1日,开封县委书记于吉良在大接访中接待了来访的陈留镇仓王村李广友等20名农民。李广友等20户农民在使用个体户张某、田某出售的除草剂“甲乙莠”后致玉米苗死亡、枯萎,产量减少。事发后20户农村多次与张、田协商未果,通过消协、市农业生产资料协会、镇政府等部门协调均得不到解决。受损农户先后两次到市信访局反映,此事已转化为涉农信访案件。于吉良书记了解情况后指示陪同接访的开封县法院院长王成宏,要求法院介入,从维护稳定、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方面依法处理。

    因此案涉及受损农户多,如不及时妥善处理,将存在极大的不稳定隐患,且此时距奥运会开幕不足一周,开封县法院院长王成宏高度重视,当天指派副院长李伟介入协调此案。李伟吃透案情后及时赶赴陈留镇与镇党委、政府结合,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多次协调双方,力求化解纠纷,并将进展情况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维稳息访。但出售除草剂的张、田二人认为除草剂无质量问题,是农户喷施方法不当造成了损害,拒绝赔偿。在此情况下,开封县法院于8月4日依法立案受理,同时对受损的20户原告依法适用诉讼费缓交措施,指定便于群众诉讼的陈留法庭审理。

    陈留法庭承办此案后,法庭庭长秦晓歌与经验丰富的审判员组成合议庭,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接受调查。在双方均确认除草剂无质量问题、使用除草剂以后致玉米苗出现死亡、枯萎等事实基础上,审判员主持了庭前调解,双方因赔偿数额有较大差异而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合议庭先后到市农业生产资料协会和市植保站找专家咨询、了解“甲乙莠”除草剂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聘请有关专家到田间现场进行鉴定、评估。院长王成宏、主管副院长王秉坤多次过问、指导此案的办理,法庭又先后几次组织双方调解,邀请法院基层工作网络成员、镇、村干部等参加调解工作。合议庭首先指出二被告作为“甲乙莠”经销商,没有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对农户因喷施方法不当造成损害发生有明显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镇政府也督促二被告向20名受损村民赔礼道歉。二被告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20户村民赔礼道歉,征得了村民谅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0户受损农民获得赔偿后,主动申请撤回了起诉。

    此案稳妥办结后,受损农户和被告方均表示满意,因此事案结事了,为陈留镇仓王村化解了信访因素,镇、村干部对此亦非常满意。2008年10月16日,市中级法院院长张兴隆在陈留法庭调研时,从立案登记本上发现该起群体性涉农诉讼案件,在深入了解此案办结情况后,张兴隆院长对此高度评价,对开封县法院以民为本,服务和谐稳定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给予充分肯定。2008年10月29日,张兴隆院长到开封县法院调研工作时,再次对此案的稳妥办结予以肯定表扬。

责任编辑: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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