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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知!两起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快转发给长辈

  发布时间:2022-05-24 08:52:47


“7天活动营销”冒充家纺厂家专骗老人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启动后,河南政法部门迅速行动,专项行动正按照计划有序推进。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同步推进,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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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1年3月至4月份,被告人李某东伙同张某、邓某、史某、耿某(均已判刑)等人,以开展家纺产品促销会的模式,通过虚假的厂家现场直播,采取送礼品,买卡抽奖、中奖者退钱、不中奖退卡钱的方式,使大量老年人陷入免费购物的误区,诱导大量人买卡购物,后收取钱款逃离。该团伙以此方式分别在夏邑、睢县等地实施诈骗,累计诈骗金额达17万余元。诈骗所得由李某东、张某、邓某3人平分。2022年1月17日,李某东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在侦查阶段李某东退回非法所得1.9万元,并退赔其中3名被害人损失10210元。李某东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与部分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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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李某东伙同张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买,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睢县法院于2022年4月20日作出刑事判决:一、被告人李某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二、被告人李某东非法所得人民币1.9万元退赔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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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阮传超(睢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本案系典型的利用老年人防骗意识薄弱,使大量老年人陷入错误认识,“自愿”购买不具有保健作用的假冒伪劣产品,造成财产损失。


2021年3月至4月份,被告人李某东等人租用睢县某饭店会议室,播放虚假的厂家现场直播,以“返钱”为诱饵,通过播放视频、口口相传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诱骗老年人先行购买一张价值10元的购物卡。持有购物卡的老年人在选择购买价值1500元蚕丝被之后,采取现场抽奖的方式,中奖者不仅能获得蚕丝被,被告人还会将购买蚕丝被的钱退还。如果没有被抽中,也会退还1500元购物款和10元购物卡钱。其他未购买蚕丝被的退还10元卡钱,均赠送一条浴巾。被告人在前7天均采取这种宣传方式。活动至第七天,很多老年人放松警惕,对该活动的“真实性”深信不疑,大量老年人“自愿”花费1500元购买蚕丝被,但被告人收到钱款后,卷款潜逃。被告人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销售蚕丝被,销售蚕丝被仅仅是实施诈骗行为的手段。

养老诈骗犯罪性质恶劣,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老年人对网络知识缺乏,辨识能力不足,容易陷入不法分子的陷阱、诱导消费,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严重影响身心健康。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弘扬正气,发扬光大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在此提醒
广大老年人切莫“贪小便宜”,从而因小失大,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都是大陷阱。要对打着“免费赠送”“不买退钱”等口号的宣传活动,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同时,作为儿女要多关心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注重方式方法向父母灌输防骗信息,增强防骗意识。对于已被骗的老年人,不要过分指责,及时报警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促销”背后暗藏“坑老”歪招


前不久,在温县祥云镇某村上演了一场“促销”闹剧:热情的“销售员”向村民兜售商品,并声称所有费用次日将全部退还,吸引了不少老年人参与。随着活动的持续,商品价位越来越高,老年人花出去的钱也越来越多,当大家准备去退款的时候才发现,“促销员”不见了……


近日,温县法院对该起涉及老年人诈骗案进行了审判,诈骗分子均得到了法律的惩罚。被害人涉及山西、河南两地的18名老年人,涉案金额共计21510元,其损失均得到了退赔。

1 基本案情

销售商品返小钱套大钱


2021年11月,张某从所谓朋友处得知一个赚快钱的方法,通过免费赠送廉价商品引诱老年人,把不值钱的商品卖给他们,然后卷钱逃之夭夭。张某随即动起歪脑筋,与王某合计着用此方法“淘金”。


张某先是从网上以65元、270元、110元的价格分别进了一批凉席、被子、床上四件套等廉价商品,准备上演一场诈骗“大戏”。


同年11月19日至25日,张某、王某在山西省文水县某村实施了第一次诈骗,在成功骗取姜某、武某等9名老年人现金15190元后驾驶一辆微型货车逃至湖南某县,准备再次实施犯罪,没承想还没开始就被当地村干部赶了出去,两人便将再次作案的地点定在了温县。


12月13日,张某、王某到达温县后,随即在张王村某组租用了一间民用房。次日,两人便开车在乡下寻找合适诈骗的地点,到祥云镇某村后发现一个广场,就商量着准备在这个地点骗钱。张某找到村干部,欺骗对方说要在村里以直播的方式卖产品做宣传,并会赠送村民一些商品。


村干部同意后,当天下午2时许,两人驾车在村里兜转并向村民大肆宣传在村广场有床上用品展销会,对到场了解情况者还有礼品相送,并宣称免费送东西纯粹是为了给公司产品做广告涨粉丝,会收取一些成本价,但次日会全额退款。


刚开始的两天,有不少老年人听到送礼品后,都纷纷到广场参加,张某、王某告诉他们只需要交10元现金购买一张预订卡,买过卡的第二天带着500元现金可到现场参加抽奖活动。他们还承诺,买预订卡的10元会退还给他们并送一些礼品,带现金来买毛毯的人还可以参加抽奖免费送毛毯活动,并且会当天把钱全额退还。


第三天至第五天,两人连续采用此方法销售预订卡、毛毯、枕头、四件套等物品,在被害人支付款项后于次日全额退还,并赠送相应物品,使被害人陷入能够免费获得物品的错误认识。


第六天至第七天,两人开始推销花香被、蚕丝被等物品,蛊惑被害人以1300元、1500元的价格购买。直到此时,被害人还以为该钱款还能像之前一样退还,便纷纷掏钱购买。


个别群众发现端倪后,向两人索要钱款。经过一番争执,两人退还部分钱款后,迅速逃离现场,而后被抓获归案。

2 法院判决

实施诈骗二人均被判刑


经公诉机关指控,张某、王某两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经查明,案发后,二被告人已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21510元,并由公安机关发还给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老年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酌情从重处罚;二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二被告人能够退赔被害人的全部损失,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3 法官提醒

提高警惕不留可乘之机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案件增多,形式多样的诈骗“套路”让许多老年人“防不胜防”,频频中招。许多老年人防范意识不强,常常给诈骗团伙和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在骗子的系列手段中,“免费送商品”可谓老套路。诈骗者以免费送商品为由引诱老年人到场参加活动,同时虚假夸大他们所推销商品的用途,如果现场拿现金购买的话次日会将钱如数返。连续几天便会取得一些老年人的信任。而前面送的所有商品包括退还的现金都是为了最后一天能高价将商品卖出去。因此,当最后一天诈骗者再次拿出一些所谓高价的物品让老人们购买时,这些没有防范心理的老人便爽快地再次交钱购买。诈骗者在收钱后就会携款逃之夭夭。


法官在此提醒群众特别是农村留守老人注意防范。有些骗子会主动与老年人打招呼、套近乎,表现得很热情,对此要提高警惕,不要将财物随便交给他人。要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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