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法院在疫情管控期间,坚持网上办公办案不停歇,高效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兰考县法院坝头法庭审结的河南某渣土公司与鹰潭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生效后,申请人河南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因疫情影响,坝头法庭执行干警司文星及时引导申请人进行网上执行立案,并于2022年5月9日登记立案。立案后,司文星及时对被申请人鹰潭某公司的账户进行查询并控制,并将查控结果第一时间反馈给申请人。
为及时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降低因疫情及账户冻结给被执行人造成的不便,期间,司文星积极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多次沟通协调,释明利害关系,被执行人于5月17日将涉案执行款91万余元一次性支付到兰考县法院标的款账户。
在疫情防控严峻情形下,坝头法庭仅用9天时间,将涉案款项执行到位,并及时解除了被执行人的查控措施,充分彰显了人民法官的使命与担当。
为民办实事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兰考县法院将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护航兰考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