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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杞县法院:扣押车辆为农民工讨薪

  发布时间:2022-04-27 08:57:49


近日,杞县人民法院通过扣押被执行人车辆顺利执结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王某诉宋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宋某于2022年1月20日前清偿所欠王某工资款30110元,判决生效后经王某催要宋某支付了10000元,下余欠款再无音讯。王某遂于2022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承办法官苗旺多次通过手机联系宋某,但其手机均处于关机或无法接通状态,两次去其家里也没有见到人。

3月下旬,因为疫情原因实施管控,无法对该案进行线下调查,经过线上查询发现宋某名下有一辆郑州牌照的车辆,遂委托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对该车予以查封。杞县疫情管控结束后,4月20日,苗旺接到王某提供的线索说被执行人宋某的车辆出现在其家门口,宋某很可能也在家,苗旺向领导汇报后立即带领三名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到了宋某家门口发现车辆后再次联系宋某,宋某依然不接电话,苗旺便通过村干部联系上了宋某的妻子,执行干警告知其法院将依法对该车予以扣押,三日内如果宋某依然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将对该车辆予以司法评估拍卖。宋某的妻子便主动将车钥匙交给了苗旺,执行干警将该车开到了停车场。4月21日一早,宋某便主动联系苗旺,并带着现金来到法院,将所欠王某的20110元工资款清偿完毕,收到工资款的王某拉着苗旺法官的手一再表达着谢意。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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