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8日,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晓光利用互联网“非接触”式办理模式,加强财产查控工作,通过电话、微信方式耐心释法明理,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1万元,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事情起因,2018年,谷某、孙某因急需用钱向王某借款20万元,由于到期未偿还,2019年8月,王某将二被告诉至鼓楼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因被告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行执行程序后,经法院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谷某、孙某主动要求与王某和解,并由其家属张某对借款提供担保。然而达成和解后,谷某、孙某再次失信,未如约履行和解协议,王某遂申请恢复执行,并追加张某作为被执行人以偿还借款。执行中,执行法官王晓光一方面冻结了张某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和公积金,并发出执行通知书;另一方面通过电话不厌其烦做张某的思想工作。在执行法官的不断劝说下,张某积极与王某和解,为表示诚意,先期偿还了1万元。因正值新冠疫情封控期,双方当事人无法到法院签订和解协议,执行法官遂将和解协议通过微信转发的方式上传给双方当事人,由当事人打印后签名,并邮寄给法院。3月28日,法院收到了双方当事人签名后邮寄的和解协议,至此,本案得以和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