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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当事人向开封中院法官送锦旗感谢为民公正廉洁司法

  发布时间:2022-03-14 08:51:25



    3月11日下午,一起抚养纠纷案件当事人陆某红来到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亲手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公道人心 青天有鉴 司法为民”的鲜红锦旗送到中院立案一庭速裁法官张洁手中。

    陆某红与其前夫崔某民于2013年7月登记结婚,并于2013年8月生育一子崔某航,后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14年12月离婚,崔某航由陆某红抚养。2021年3月,崔某民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将崔某航的抚养权变更为归其所有,一审判决支持了崔某民的诉讼请求,将双方婚生子崔某航变更为由崔某民抚养,陆某红不服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崔某民的诉讼请求。

    二审承办法官张洁认为,孩子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崔某航在其父母离婚后一直由陆某红抚养至今,且陆某红具有相应的抚养能力是不争的事实;崔某航已年满八周岁,其与崔某民极少见面,感情生疏,内心希望继续随母亲生活的真实意愿理应得到尊重。同时,陆某红与崔某民离婚后双方各自重新组建家庭,陆某红的现任丈夫亦出庭表示和崔某航感情很好,愿意抚养崔某航。最终,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及避免因改变未成年人生活、教育环境而影响其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崔某航随陆某红共同生活为宜。对原审判决以纠正,改判判决。

    收到锦旗后,张洁法官表示,这既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公正司法的肯定,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这面锦旗,既是鼓励更是激励,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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