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杞县法院执行干警利用周末开展集中执行,在执行局局长朱仁勋带领下雷霆出击前往杞县邢口镇某停车场,成功拖走5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辆,并通过调解让申请人补偿停车费用,实现了案结事了。
申请执行人杞县某汽车运输公司与被执行人何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杞县法院判决何某归还该汽车运输公司5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判决生效后,运输公司多次向何某主张归还车辆未果,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杨贯磊多次去停车现场了解情况,原来,案外人刘某与汽车运输公司签定有租赁协议,在刘某运营期间欠下了何某燃油费,何某遂将上述5辆车扣押在停车场,但一直未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当执行干警要求何某返还车辆时,何某虽表示同意,但停车场要求运输公司给付停车费用10万元,否则不让拖走车辆。
为助力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该院执行局经过案情分析后决定对该案强制执行。当天,20余名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按照预案一组进行释法明理和劝解工作,一组清理现场并确保停车场大门畅通无阻。在执行过程中,停车场主人李某夫妇以未给付停车费为由试图阻挠执行并躺在车前,执行干警告知李某夫妇停车费和本案属于不同法律关系,可以另行起诉主张损失,二人仍然不听劝阻。执行干警将其强制带到警车上,并正告其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李某夫妇最终同意配合执行,但提出看管车辆期间确实有一定经济损失,能否让运输公司予以适当补偿。
为了彻底化解矛盾,避免遗留问题,朱仁勋和杨贯磊分别做申请人和李某夫妇的思想工作,最终申请人某运输公司同意补偿停车费用26000元,李某夫妇表示同意,今后各方就停车费用再无纠纷,双方矛盾得以成功化解。经过三个多小时,5辆半挂车辆被顺利拖运至指定的停车场,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下一步,杞县法院将持续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切实保障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