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程法官,把我的医疗费给要回来了!”2月14日一大早,李某将一面绣着“清正廉洁 执法为民”的锦旗郑重地赠给了杞县法院执行干警程勉峰。
2019年8月,孙某驾驶朋友的车辆时撞伤李某,在给付李某部分费用后不再支付,杞县法院判决孙某需再给付李某各项费用20400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对孙某释法明理无效后对其实施拘留措施,但孙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案进入终本程序。2022年开局,杞县法院开展了以解决民生案件为重点的“冬季执行风暴”行动,趁春节期间部分被执行人还未外出务工的有利时机,集中干警强力执行。在大年初七的执行行动中,负责该案的程勉峰带着书记员再次来到孙某家,发现长期在外躲避执行的孙某就连过年都没回家。程勉峰便对孙某的妻子摆道理、讲法律,其表示孩子到了娶媳妇的年龄了,因为法院执行导致周围邻居连个说媒的都没有,早就不愿丢人现眼了,现在自己有一万多块钱存款,愿意替丈夫偿还,让丈夫逢年过节能安心回家团圆。随后程勉峰联系双方到法院调解,最终李某同意孙某妻子给付18000元,剩余的费用不再主张。遂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2月16日,申请人王某将一面“执法公正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杞县法院。该案是一起提供劳务者损害赔偿纠纷案,2020年8月王某在杞县某公司车间上班时受伤,经过一审及二审,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赔偿王某62505.9元。2022年2月9日,王某申请强制执行,2月10日执行立案,杞县法院网络查控组当日即对该公司名下所有银行账户中的零星存款进行冻结。2月11日,该某公司进货时发现银行卡无法支付货款,才知道银行账户已被法院冻结,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到法院了解情况时,网络查控人员向其说明拒不履行义务将会面临的严重后果。打完“预防针”后,该公司主动将王某的赔偿款62505.9元汇入杞县法院“一案一账户”中。16日王某便收到法院的汇款。“感谢法院执行局,你们的执行速度太快了!”拄着拐杖的王某拉着该院执行局局长朱仁勋的手表达由衷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