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生活里面处处受限,今天我是主动来法院履行案件赔偿款的。”12月24日,被执行人韩某急匆匆来到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主动要求立即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并请求执行法官解除对他采取的失信惩戒措施。
原来,在原告于某诉被告韩某健康权纠纷一案中,龙亭区法院判决生效后,韩某未在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向于某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龙亭区法院执行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和双方当事人状况,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等执行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赔偿义务,但被执行人于某依然拒绝履行。
随后,执行法官在试图联系被执行人未果,且对其名下财产信息进行多次查询后,仍未找到有价值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龙亭区法院遂依法将韩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强制措施。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韩某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深感处处受限的韩某,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并积极争取申请人于某的谅解,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3717.3元。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其解除失信司法惩罚措施,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