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案件胜诉一方向法官赠送锦旗的例子很多,但败诉一方向法官送锦旗的事情却并不多见。近日,一起系列案的败诉方高某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宏东,民三庭法官杨雯蒨寄来两面题有“公正执法 公道人心”“人民的好法官 人民的好公仆”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以感谢开封中院法官的公正廉洁司法。
这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上诉人(一审原告)张某营、张某柱、陆某某与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高某等签订施工协议,被告高某将案涉天然气安装工程承包给三上诉人,三上诉人交纳材料押金并完成施工工程。工程结束后,高某与三上诉人分别签订合同结算单,但是三上诉人均不认可合同结算单的效力,双方就剩余劳务款数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后,张某营、张某柱、陆某某不服,上诉至开封中院。
为查明案件争议焦点,开封中院承办法官杨雯蒨认真查看卷宗材料,细致审查当事人的诉求和证据材料,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不厌其烦地做辨法析理工作。由于案涉多个村庄的安装工程,每个村庄结算单及协议约定均不同,并且部分村庄还未进行对账,存在实际施工人与结算单不一致等问题。漯河人高某,在疫情期间往返开封很不方便。为查清案件事实,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杨雯蒨法官告知高某将相关施工结算证据邮寄至中院,并从业主方调取有关结算资料,依据每个村庄的具体资料进行算账,还多次与高某电话联系,核实施工及算账细节。她耐心细致、热情、真诚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深深地打动了高某。中院对高某作为被上诉人的三个案件均依法予以改判,改判高某向三名对方当事人增加支付20.7万余元劳务款及利息,但高某表示,法院的判决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客观,自己输得心服口服,没有怨言。
“这一结局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也为建设和谐社会树立了一个优秀的典范。通过这个案件,我既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和神圣,也深深被贵院这个优秀文明团队的敬业精神所感动。”高某在感谢信中如是说。
正是像杨雯蒨这样一大批普通法官,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贯彻落实到司法办案每个环节,干净担当廉洁,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尊敬,以实际行动维护着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