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张某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被拘留。
2019年7月,被执行人张某驾驶轿车与刘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导致刘某受伤,刘某被送往医院后因伤势过重没有抢救过来。本次事故经交通警察队事故科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家人将张某及中国平安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开封中心支公司告上法庭。2020年10月,通许县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60余万元;判令张某赔偿原告方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共计2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负责该案件的执行四组迅速展开执行工作,向张某下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同时联系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经过了解,张某在服刑结束后就逃避执行,更换了电话号码,执行干警前往其家中八、九趟,均未找到张某下落。经网络系统排查,未发现张某名下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就在前几天,执行干警得到线索,张某在郑州市,得知消息后,执行四组干警迅速前往线索地,经过蹲守,成功将张某堵住并强制带回通许法院。面对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张某仍旧找各种理由推脱,毫无履行意识。为打击拒执行为,震慑失信人员,执行干警决定对张某实施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惩戒措施。
近期,特别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通许法院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开展专项执行行动,用好用足强制执行措施,对拒不履行行为重拳出击,在区域内形成高压态势,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