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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中院院长刘宏东担任审判长 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

  发布时间:2021-11-25 08:45:30



    11月24日上午,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宏东担任审判长,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春波出庭支持公诉,当事人家属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4月8日6时许,被告人任某某持钢筋棍进入郜某某家院内,将郜某某杀害。当日19时许,任某某在杞县县城一网吧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前,刘宏东院长认真阅卷,严格审查证据,与合议庭成员共同研判案情,确定庭审重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订周密工作预案。庭审中,合议庭准确归纳争议焦点,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一一质证,围绕双方争议焦点,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辩论,真正做到事实调查在法庭、控辩质证在法庭,落实了庭审实质化要求,体现了公正、高效、为民的司法理念。庭审后,合议庭立即根据当庭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评议。鉴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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