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法院系统自2017年以来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经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拟推荐上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候选对象。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决定对拟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2日至8月16日共三个工作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意见或需要反映的问题,请于8月17日之前向政治部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或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联系人:贾国威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