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快速处置一起扰乱法庭秩序事件,决定对公然殴打他人的上诉人王某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开封中院民二庭在审理上诉人翟某某与被上诉人王某某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时,王某某因言语不合,公然在法庭上殴打翟某某之父,并致其头部受伤。中院法警支队接到警情后,立即派出4名法警迅速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将王某某强制带离,有效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干警立即拨打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接着,承办法官和法警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共同对王某某进行询问和训诫,调取相关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件承办部门提请对王某某予以司法制裁,报请院长同意,决定对王某某处以十五日司法拘留。随后,参与处置的法警带王某某到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体检,晚上21时左右将王某某送拘留所执行。
这一事件的快速处置,有力维护了人民法院诉讼活动的安全和秩序,确保了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