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市凤凰城小区业委会成员来到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给杨雯蒨法官送来一面锦旗,并在当场收到业主拖欠两年的物业费后,表示对该案撤回起诉,至此,该案案结事了,各方满意。
2020年11月11日,开封市凤凰城业委会成员到鼓楼区法院,对该小区业主焦某拖欠物业费纠纷提起诉讼,鼓楼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业主不服上诉至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双方剑拔弩张,均不同意调解,并差点打起来,案件陷入僵局,杨雯蒨敏锐地发现该案虽然只是欠缴物业费,标的也很小,但是双方矛盾由来已久,而且诉讼期间及其后双方还要在同一小区管理生活,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新的矛盾纠纷。此时,业主焦某又启动行政诉讼要求某办事处撤销业委会的备案,并通过信访反映问题;而业委会一方则将业主败诉判决贴至该小区,双方矛盾不断升级。鉴于此种情况,承办人杨雯蒨法官及时改变审理思路。她抓住行政诉讼出结果需要一定时间的有利时机,分别对双方做大量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焦某感动地说:“我们的事情这么小,法官却愿意耗费这么多精力,让我们这么多年的委屈终于得到理解和消除”,并表示愿意缴纳全部物业费。而业委会也明白了应与业主多沟通、多交流、多理解的道理。在向杨雯蒨法官送锦旗时,业委会负责人说:“真没有想到,不通过强制执行也可以拿到欠缴的物业费,我们不仅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还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开封中院广大干警牢记“群众无小事,事事总关情”,把涉及人民群众痛点难点的每件事都当作司法为民的大事去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与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