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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封中院法官司法便民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发布时间:2021-07-29 10:03:16




    近日,我省大部分地区受到一场史无前例的暴雨袭击。受连续强降雨影响,交通受阻,电力中断。7月23日上午8时许,因市政电网故障导致停电,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各项庭审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在一起土地开发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急群众所急,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妥善解决了双方当事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被告李某及某置业公司委托的代理人均居住在郑州,受暴雨影响无法来我院参加当日证据质证。原告彭某居住在商丘,早上9点已准时赶到法院,但是因被告方未能按时到庭,且我院停电导致安检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原告对无法进入法院进行证据交换有意见。承办法官郭桥接到电话后,带领书记员到诉讼服务中心外,耐心做原告彭某的工作,并向其出示省法院《关于在汛期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告知在极端天气导致无法开庭的情况下,对已发出的开庭询问等通知,允许当事人因交通不便为由请假。另外,郭桥法官在电话里征求了被告方的意见后,决定采取单方询问方式记录下质证意见,并向到庭的原告进行详细说明,表示会努力协调双方质证时间,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基础上,尽快组织双方进行质证,审结此案。原告彭某对此表示赞同,此举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风雨无情法有爱,面对突如其的暴雨和汛情,开封中院法官践行司法为民,积极探索办案模式,创新工作方法,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使命担当,在尽职尽责中彰显着为民情怀!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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