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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院四项措施开展便民诉讼

  发布时间:2008-10-22 10:58:18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杞县法院在涉诉信访工作中,坚持“查民情、便民诉、解民忧、暖民心”的服务思想,采取四项措施开展便民诉讼,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实行便民导诉制,在立案大厅设立便民导诉台,由一名法官担任导诉员,认真接待来访群众,方便当事人诉讼。二是实行多元化便民诉讼,对外地当事人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电话预约立案或上门立案,切实方便群众诉讼。三是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减、缓、免交诉讼费用,为弱势群体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四是开展温馨接待,在立案大厅摆放座椅、办公桌、饮水机等用品,创造文明整洁的接待环境。同时开展暖心接待,实行微笑服务,消除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隔阂,营造融洽的信任关系。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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