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祥符区人民法院安振成团队成功化解一起诉讼标的七百多万元、涉及九方当事人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高效便民的调解获得多方当事人点赞。
2018年,原告宏海公司与被告樊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樊某向宏海公司给付了550万元首付款,合同约定宏海公司为樊某办理房产证后,樊某再行给付剩余房款,而当宏海公司多次通知樊某办理证件时,樊某却杳无音信。无奈之下,2021年3月向祥符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给付剩余房款及相应利息。
受理案件后,安法官经过调查发现被告樊某因另案在监狱服刑,遂无法按照约定办理房产证。同时了解到该房屋买卖合同虽然是樊某一人签订,但实际上是由樊某及其他7人合伙出资购买。考虑到仅以原告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判后势必会引发第三人诉讼,为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安振成团队两次到监狱为被告樊某办理特别授权代理手续,同时联系原告及七位第三人到庭参加诉讼。
调解中,安法官逐一听取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诉求,结合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及相关判例,对各方诉求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劝说各方互谅互让,协调各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经过一个下午的调解工作,各方达成一致意见,案件纠纷圆满化解。
祥符法院坚持将队伍教育整顿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想群众所想、解群众所需,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