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亭区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立足岗位职能,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形式多样的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借钱容易要钱难,法官调解促账还
案情:原告李某甲系被告李某乙的亲叔父,被告李某乙于2004年6月1日向原告李某甲借款20000元,后经原告李某甲多次催要未果后便向龙亭法院提起诉讼。
龙亭法院于2021年1月12日民事立案,经审理查明后,于2021年1月22日依法判决被告李某乙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李某甲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乙仍未按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原告李某甲向龙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官联系,双方于2021年4月9日下午到法院进行案件处理,考虑到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特殊关系,田小卫法官和助理胡东霞对被执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被执行人终于表示同意当庭将案件款还给申请人,申请人在法官的见证下出具收到欠款手续。至此,该案件顺利结案。
二、法院多动腿,群众少跑腿
2021年4月21日上午9时,龙亭区法院迎来了一位远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的当事人吴某,他千里迢迢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吴某把一审判决书忘在深圳的家中,导致资料不齐全无法进行强制执行的立案,龙亭区法院工作人员侯彦楠就手把手教导吴某使用手机小程序微法院进行网上立案操作,但是吴某表示自己年纪大了不会操作,请求法院给予帮助。在此情况下,侯彦楠立刻向立案庭负责人陈红汇报,并征求了意见。因龙亭法院档案调取时间在周二、周四,然而今天是周三,立案庭负责人陈红立即给档案室工作人员联系并说明原因,为吴某调取出了一份一审判决书,并为其办理了执行立案。
当场吴某对侯彦楠表示了感谢,“龙亭法院工作人员就是服务热情啊!我年龄也大了,不会用手机进行网上立案,要不是你帮忙,我还得跑回深圳拿材料,再回来申请立案,这下好了,一趟啥都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你了小姑娘!”
三、点滴小事 将温暖定格
近日,一位腿脚不便的群众在我院审判区下楼的时候非常困难,第二服务团队干警李婧见状立马上前进行搀扶,帮助群众安全下楼。
“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不分大小,只要有利于方便老百姓办事,就是我们最大的事。”李婧事后说到。
四、民事判决不履行 心系群众强力执行
赵某甲申请执行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龙亭法院于2021年4月16日立案执行,万朝阳法官及时在执行系统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帐户进行查询,发现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环路支行帐户内有足额存款,于是4月19日按执行标的额冻结20350元,并于4月21日到该银行进行了扣划。
到帐后万朝阳法官立刻电话联系申请人赵某甲,因赵某甲在外地无法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于是,万朝阳法官与其代理人赵某乙进行了联系,并亲自到赵某乙工作地点,办理了相关领款材料。
该案在立案后短短6日内即执行完毕,龙亭法院执行法官公正、高效执法,解决申请人的烦心事,全力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申请人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