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4月8日上午,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冠英赴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及法律需求,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广林陪同调研。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有72年历史的国家大型综合性制药企业,在疫情期间紧急转产消杀用品和防护用品,为开封市及河南省的防疫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孟强介绍了公司发展经营状况及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对开封中院和禹王台区法院的走访表示感谢。
市工商联副主席、市政协委员、常务副总裁王咏梅对禹王台区法院快审快执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表示感谢,认为法院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坚持善意文明的理念,使案件执结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对于涉企执行案件,希望法院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精准服务“六稳”“六保”,确保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黄冠英同志高度赞扬了该企业在疫情期间作出的积极贡献,围绕经营中所需解决的相关法律问题,与企业进行深入交流。同时介绍了开封法院在依法保障企业权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采取的一系列司法保障措施,并表示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当得知企业有执行案件未解决时,黄冠英同志立即向相关同志了解情况,安排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统筹把握执行工作强制性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之间的关系,精准实施强制措施,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减少执行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走访中,开封中院干警还向企业代表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问卷调查,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发放《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示100条》一书,帮助企业有效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抵抗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