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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院六项措施打击“两抢一盗”

  发布时间:2008-10-17 15:34:15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中,杞县法院采取六项措施,从重从快判处了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社会和谐与稳定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是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活动开展后,该院迅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刑事等七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于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案件,采取由一把手、主管院长或庭长亲自抓、亲自审的方针,责任到人,严格把关。

    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及时召开全体干警会议,将上级会议精神进行传达贯彻,要求同志们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人人动员,将严打活动开展好。

    三是深入严打,严惩犯罪。对街头“两抢”,入室盗窃、抢劫,盗窃、抢劫机动车,盗窃牲畜、农机具,盗窃破坏电力、通讯设施等多发性犯罪案件要从严打击。充分运用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加大对“两抢一盗”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注重运用罚金刑,加大双重打击力度,决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得到好处。先后两次开展了公开宣判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巡回审判,教育群众。为注重审判效果,该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更好的打击犯罪,让更多的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预防犯罪的手段和措施。9月26日,该院将审判法庭搬到葛岗镇集贸市场,对一起抢劫案件进行现场开庭并当庭宣判。数百名群众闻讯而来参加旁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官在宣判结束后,还对围观群众现场进行普法教育,引导群众如何遵纪守法,如何反盗抢,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五是深入调研,广泛宣传。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活动中,该院高度重视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制造严打态势。深入调研采写的《杞县法院对257起“两抢一盗”犯罪案件的调查分析》先后被开封中院、市委政法委、省高院、省委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调查与研究》、中国法院网等数十家媒体刊物采用,对于上级领导了解基层严打情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是加强预防,宽严相济。在“严打”活动中,该院认真落实“加强预防,宽严相济”政策,注重办案效果。严格掌握政策和法律界限,做到准确量刑,罚当其罪,力争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定期召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座谈会,专门研讨犯罪成因及预防对策。深入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制约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根本上有效遏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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