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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人民法院参加“清明祭英烈”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09 15:23:07


    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缅怀烈士功绩,传承红色基因,根据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安排,4月2日上午9:00在杞县水东烈士陵园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杞县人民法院组织50余名干警参加。

    活动现场肃穆庄严,阴雨霏霏更增添了几分哀思。法院干警们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向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肃立在巍峨庄严的革命烈士纪念碑前默哀,向革命烈士深深鞠躬致敬。随后,干警们还瞻仰了革命烈士纪念碑,参观了革命烈士事迹展,学习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实现我们的目标,需要英雄,需要英雄精神。我们要铭记一切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贡献的英雄们,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纪念缅怀英雄烈士功绩,重在弘扬和传承英雄先烈的精神,今日的国之昌盛、民之安乐,来自于无数先烈用热血和生命的奉献,他们用生命捍卫了祖国的独立和民族的解放,这些深藏于历史长河中的无名英雄,是我们无法忘却的纪念。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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