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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不履行 查封车辆促执行

  发布时间:2020-12-31 14:43:35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有人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要钱,有人多次催讨,却遇到无赖,承诺的还款日期一再被推迟,让人闹心又恼火。近日,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强制划扣被执行人存款的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了解,自2016年2月起,原告李某和原告的母亲吕某某陆续向被告李某甲提供借款205万元,并约定月息2%,之后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原告多次索要无果,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诉至龙亭区人民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李某甲分批次于2022年2月15日前支付借款本金1543552元及利息533461元。剩余借款自2020年10月起按照月息1分支付上月利息至本息全部清偿。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李某甲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后,余下欠款迟迟不再归还。无奈之下,原告李某向龙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龙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甲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相关法律文书,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开封某有限公司向李某甲释法明理,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应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借了别人的钱,理应还钱,欠钱是小,失信是大,人一旦没有了信誉,将会寸步难行!然而李某甲对此置若罔闻,依然拒绝还款。

    多次劝说无果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开封市车管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协助查封其名下汽车两辆,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又明确告诉被执行人李某甲,若一意孤行,拒不履行归还欠款,法院将依法拍卖其名下车辆并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惩戒措施。

    最终,在法律的威慑下和执行法官的多次劝说下,被执行人李某甲将欠款如数归还申请人李某,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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